雨湖法院:巡回审理进乡村,司法便民零距离
2024-04-19 09:19:01          来源:雨湖区人民法院 | 编辑:易阳思 | 作者:唐成          浏览量:1562

活动现场(一)

活动现场(二)

雨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成)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4月17日,雨湖区人民法院鹤岭人民法庭巡回审理三起因土地征收引起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

原告黄某甲、黄某乙、戴某某系某村的成员,自出生起随父母落户在村里,并分有承包土地。该村成立经济合作社后,向原告黄某甲、黄某乙、戴某某等村民发放了股权证。随后,该村启动了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经开会形成决议,原告黄某甲、黄某乙、戴某某却没有拿到因征收产生的相应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翻阅案卷材料、询问当事人、组织双方调解等方式了解案件基本事实,认为这三起案件具有典型性。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案涉的村委会。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庭审活动有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认真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为旁听群众讲解此类纠纷的相关问题,并耐心地解答村民的法律问题,努力让司法公开走深走实,让巡回审理可亲可近。

此次巡回审理是雨湖区人民法院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拉近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实现了以案释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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