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人民法院:逃避执行,异地强制扣车
2024-12-30 08:24:13          来源:雨湖区人民法院 | 编辑:易阳思 | 作者:伍小强          浏览量:1355

雨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伍小强)“法官你好!我在韶山看到被执行人的车了,你们能到现场扣车不?”近日,雨湖区人民法院派警驱车赴韶山市,成功扣押一部价值百万的名贵车辆。

基本案情:2014年8月,毛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和分期还款业务。毛某的妻子陈某书面承诺对该信用卡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年10月,毛某首付30万余元并持信用卡透支80万,购买一辆名贵车辆,并在车管所内对该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某银行。毛某在偿还了数期信用卡债务后开始出现逾期,某银行向雨湖区人民法院起诉。2017年7月,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毛某、陈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某银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款53万余元(包含信用卡利息和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因两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某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毛某、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但两被执行人均未到法院接受调查,并且进入失联状态。法院派法警到车管所对被执行人毛某名下车辆办理了查封手续,但因未能实际扣押,无法处置。随后,法院依法调查两被执行人名下其他类型财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近日,雨湖区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迅速派警前往,经过数个地点辗转,终于在被执行人居住地附近找到了车辆。一开始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很重,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强调妨害公务的法律后果,被告毛某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扣押所抵押的名贵车辆,为后续评估、拍卖做准备。

为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雨湖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扎实开展积案清理,全力以赴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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