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人民法院:“锦”表心意,秉公护航
2025-02-18 08:44:00          来源:雨湖区人民法院 | 编辑:易阳思 | 作者:王颖 王钰莹          浏览量:1462

雨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颖 王钰莹)近日,雨湖区人民法院接连收到多面锦旗,这些鲜红的旗帜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是法院以司法为民理念化解纠纷的生动实践,更是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深切认可。

倾心调解促和谐,法治护航助发展

“感谢法庭帮助我们解决了这么多问题,因为你们的坚持与付出,让我们双方握手言和!”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至九华人民法庭。

原告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3月起,先后签订10份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6,070,600元,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义务,但被告未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

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对于货款金额、逾期付款违约金存在较大分歧。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身处不同城市,调解员决定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被告希望能考虑企业经营现状,适当延长付款期限。“这存在再次违约的风险。”原告拒绝延期,并要求缩短付款期限。面对僵局,调解员查阅大量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沟通,从法律规定、商业合作、诚信原则等多个角度进行释法析理。经过反复沟通和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确定还款方案。

至此,这起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该企业在庭涉诉案件较多,且涉诉金额较大,基本得到妥善解决,于是便有了开头赠送锦旗的一幕。

“穿透式”审判护公正,十年纠纷落锤定音

“感谢法官们的公正审判,历时近十多年的纠纷终于有了结果,谢谢你们!”近日,卢某带着一面“笔墨凝正义,字字珠玑昭日月;金锤振乾坤,声声铁骨荡尘埃”的锦旗送到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2009年3月,卢某与王某形成合伙关系,共同对某项目提供建设材料业务,双方因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形成争议诉至法院。雨湖区人民法院重审立案后,由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作为承办庭室,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为聚焦争议焦点,明晰事实真相,承办法官通过发送律师调查令,对外地某法院审理的与本案有关的合伙支出与收益证据进行调查取证,固定原告诉请的主要证据,同时依法发送书证命令,责令被申请人王某提交申请人卢某要求提交的合伙期间财务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通过两次庭审,承办法官当面询问双方当事人具体事实、组织双方进行辩论质证,还原事实真相。经过举证质证,重新认定案件事实,细致核算合伙收入和合伙支出。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承办法官充分运用相关法律规定还原事实真相。经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合伙协议,被申请人王某支付再审申请人卢某人民币154万余元。

承办法官通过运用“穿透式”工作模式,抽丝剥茧,透过现象洞察争议的实质,厘清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往来,维护各方应有的权益,化解了当事人之间长达十余年的经济纠纷。

雨湖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调解不忘温情、审判不怠公正”作为工作准则,秉承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以更坚实的步伐,守护公平正义,护航社会和谐。

责编:易阳思

来源:雨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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