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城管局:跨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 “零容忍”
2025-05-15 16:19:40          来源:雨湖区城管局 | 编辑:易阳思 | 作者:王烜          浏览量:3772

雨湖融媒5月15日讯(通讯员 王烜)湘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湖大队办结6起跨市未按规定运输、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案。

2025年1月23日,雨湖大队在雨湖区白云路肖婆庵附近查获6台跨市未按规定运输、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车辆。经查明,当事人朱某、李某、王某武、李某华、曹某涛、周某军六名当事人驾驶渣土运输车从长沙湘江新区出发,途经湘潭市雨湖区白云路,最终停靠于响水乡鹤岭村肖婆庵附近,擅自将满载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卸于该地。

《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不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有关场所、设施或物品,有权予以查封(扣押),最长查封(扣押)期限可达六十天。

湘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湖大队依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6名当事人分别处罚8000元并责令改正。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对涉事的六台车辆予以查封六十天。

城管提醒:跨市运输、倾倒建筑垃圾属于严重损害、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重扰乱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市、区城管部门在此提醒有关施工单位、运输企业或个人务必引起重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责编:易阳思

来源:雨湖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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