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彩雨湖人】不让须眉勇担当
2017-03-27 09:57:58          来源:红网雨湖区分站 | 编辑:admin | 作者:陈娟 通讯员 马蓓蕾          浏览量:9315

 

  在2017年度雨湖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上,刘海燕对辖区范围内17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部署安排全年工作。会议召开前一晚,刘海燕因重感冒,无法发音,半夜两点和凌晨五点起床,连服两次药剂,终于保证会场能进行讲解,因过量服用药品,导致病情加重。  

 

  在监管安全分析会上,刘海燕讲评各司法所工作情况和进行安全隐患分析。  

 

  刘海燕陪同省女子监狱工作人员查找吞食异物病危女囚亲属(该女囚诉称父母双亡、儿子溺亡、夫妻离异,无任何社会关系)。  

 

  刘海燕看望病危保外就医服刑人员宾某,宽解其八十岁高龄母亲,并送上慰问金。  

 

  刘海燕临产前一个月代表区局参加湘潭市首届社区矫正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获二等奖。

  红网雨湖区分站讯(记者 陈娟 通讯员 马蓓蕾)刘海燕,女,1985年10月出生,湘潭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1年参加工作,现任雨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这位从2012年9月才走上社区矫正工作岗位的新兵,凭借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对工作的满腔热情以及扎扎实实的行动,成为了雨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坚力量。她的专业,打好了执法的根基;她的敬业,扫清了执法的障碍;她的严苛,确保了执法的效果;她的心善,彰显了执法的柔情。

  六年来,刘海燕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鞭策自己,任劳任怨地奉献于司法行政工作。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至今,她共负责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20人,累计解除矫正729人,接受委托并进行社会调查评估1256例,确保了矫正各项监管工作全部到位,辖区范围内无一例因监管缺位导致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她本人在2014年度、2015年度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岗”,2015—2016年度被评为“湘潭市十佳社区矫正工作标兵”。

  专业,打好执法的根基

  刘海燕在学校学习期间,系统地学习了法学专业知识并通过司法考试。因为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浓厚的兴趣,工作后,她毅然走上了社区矫正执法岗位。

  2011年,雨湖区全面试点并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作为司法行政的一项新职能、新课题、新任务,体现了法律的宽严并济。面对陆续入矫的服刑人员和公安部门分批次移交的对象,如何“管得住、矫得好”,并确保规范化运行,成了压在刘海燕心头的巨石。

  但她始终坚信:只有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才会有相应的效应回报。她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从夯实理论基础、狠抓建章立制入手,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两院两部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日常管理内容和专项活动要求,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雨湖区社区矫正工作奖惩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包括组织领导工作、社会调查评估、社区矫正措施、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基础工作情况、其他六个板块的内容,从细从实地涵盖了社区矫正工作各个方面。

  为了在制度上规范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刑人员监管,有序引导矫正工作开展,刘海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陆续谋划并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如《雨湖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制度》《雨湖区社区服刑人员指纹签到制度》《雨湖区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等,逐渐形成“矫正监管雨湖模式”,并获得了广泛认可。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刘海燕始终未放松专业知识的更新和实践技能的提升。2013年5月,在湘潭市举行的首届社区矫正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中,她获得了“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敬业,扫清执法的障碍

  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大批工作标兵和岗位能手,大部分的人面对家庭和工作,心里的天平毅然向工作倾斜,面对责任,选择挑起更重的一端。刘海燕作为矫正队伍里面的女兵,不仅是工作中的女汉子,更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在一次次咬紧牙关中,不断平衡家庭和工作的重心。

  2017年2月14日下午5点,新入矫服刑人员傅某,因缓刑考验期长达四年情绪不稳定,加之情感纠纷醉酒后自杀,刀刃全部没入腹部,接到司法所的电话,刘海燕当时正陪同女子监狱的工作人员在走访查找一名吞食异物病危女囚的亲属,口头调度司法所及时报案并送医救治后,处理完毕查找事宜,她及时赶到中心医院手术室看望傅某,傅某拒不接受治疗,因醉酒无法强行麻醉,腹部不停有血丝渗出,情况危急,经过几番思想工作,陪守到晚上11点,酒劲稍退,傅某终于被推进了手术室,等回到家中,两个宝宝已经和衣睡下,轻轻地给宝宝脱外套时,大宝梦呓“妈妈,你终于回来啦,我可以去你办公室玩模型吗?”

  一个又一个加班的周末,刘海燕在矫正中心进进出出,见证了中心的壮大。而她的两个宝贝也在心理咨询室模型陪伴中,一天天成长。对两个宝贝的内疚,全部转化为了工作的动力。

  严苛,确保执法的效果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国家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现实执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工作难度,存在着不敢管、管不动、管不好的现象。但作为执行机关,无需判断案件的是非曲直,更不必在管理过程中长袖善舞,所谓“心中黑白存,脚下天地宽”,一语道尽矫正工作的根本。

  工作中,刘海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和分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每一项工作,并在矫正过程始终,通过集中教育学习、三小时点训、半年度督查等方式全方位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如个别服刑人员明知故犯,肆意挑衅刑罚执行的权威,屡教不改,将招致最严重的法律后果。

  社区服刑人员沈某是九华某企业负责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在区司法局接受矫正初期,沈某认为,所经营企业在解决就业、缴纳税收方面贡献突出,且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象普遍,被刑事处罚是因为运气不好,而并非所犯罪行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在入矫后前三个月,几乎不按时报到、提交思想汇报、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刘海燕在季度核查司法所工作档案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沈某到区局说明情况,沈某态度非常嚣张,拒不配合谈话教育,还声称认识某领导。区局对其作出警告处分一次,调整为“严管级”,并要求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接下来一个月,沈某动用各种社会资源到区局说情,要求撤销警告处分,仍不配合监管,一个月后,区局通知沈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作出第二次警告处分,告知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三次警告仍不悔改,将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经过刘海燕的反复讲解和训诫,沈某终于认识到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认罪伏法,后来因表现良好调整为“普管级”,为其他服刑人员树立了行为规范典型。

  截止目前,雨湖区共计建议撤销缓刑、提请收监执行33例,除8名罪犯公安机关尚在采取追逃措施外,其余已全部执行到位。刘海燕面对特殊人群管理,始终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以端正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干部形象。

  心善,彰显执法的柔情

  高墙内外,社区矫正体现了刑法人性化的一面,一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虽触犯了法律,但是因为疾病、贫穷等原因,成为了特殊的弱势群体。如何唤醒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怎样帮扶困难社区服刑人员?……成为矫正工作绕不开的话题。每年,刘海燕都会策划与发动服刑人员参与“献爱心、促回归”公益活动,累计筹得善款和物质达20000余元,大部分善款和物质由服刑人员代表直接送到湘潭市儿童福利院和敬老院,其余则由区局转交到困难服刑人员手中。

  在一次保外就医服刑人员走访中,宾某因脑萎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免拖累临近中考的女儿和打零工的妻子,更不忍心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天天风雨交加捡垃圾,主动要求停药,并由雨湖司法局将其送监,经过耐心劝导,宾某打消收监的念头,临走时刘海燕掏出了身上仅剩的300元钱由同事转交给宾某,声称是局里的慰问,希望他能积极改造克服困难,区局也会尽量采取其他的帮扶措施。刘海燕还在历年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鉴定中,均为宾某垫付了司法鉴定费用。

  刘海燕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默默付出6年,工作路上多少坎坷,她从容走过;人生路上多少艰辛,她谈笑自如;前进路上多少诱惑,她视如“铁石”。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她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她执法如山、善良如水,她用至真至情,守护了误入歧途服刑人员回归这一条荆棘之路;她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腔热情,谱写了一首雨湖安定和谐之歌。

  刘海燕告诉记者:即便是普通人,在工作岗位上做好、做精,都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每个人生下来就有责任和义务做对社会有用的事。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努力做好了社区矫正工作,这个社会就会因为多了一个好矫正工作人员而变好了一点点。她还说,这份不悔的初心和坚定的信念,不断鼓舞着自己沐浴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春风,向着更高更新的目标阔步迈进。

  记者手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艰辛,同时伟大又光荣。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没有炮火连天的战功,没有出生入死的考验,也没有攻克科学尖端的荣耀,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像荒原的一棵草,平凡但不平庸。在雨湖区司法系统,有许多干部为之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雨湖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凡贡献。

责编:admin

来源:红网雨湖区分站

雨湖要闻
文化之窗
推荐
我要报料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