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彩雨湖人】扎根警营守民安
2017-04-13 16:03:51          来源:红网雨湖区分站 | 编辑:admin | 作者:陈娟 通讯员 杨建文          浏览量:9292

 

曹朝勇和同事查看案发视频  

 

曹朝勇在车流中抓毒贩  

 

曹朝勇走访辖区群众  

 

曹朝勇到学校为师生讲授法制课  

 

受害群众给派出所送锦旗

  红网雨湖区分站讯(记者 陈娟 通讯员 杨建文) 他,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诠释扎根警营的满腔热情;他,无私奉献,用默默付出彰显爱民为民的民本情怀;他,面带微笑,用疏堵并举关爱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他就是雨湖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所长曹朝勇。

  曹朝勇,男,1971年1月生于怀化麻阳,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二级警督。他于1995年加入雨湖警营,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在刑侦、禁毒、派出所等不同岗位工作过,先后5次荣立三等功,1998年被评为湘潭市优秀法制副校长,2014年获评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荣获全省公安机关禁毒会战成绩突出个人,今年又获评2016年度“湖南省雷锋式人民公仆”。

  这位出生怀化麻阳的男儿,扎根雨湖警营22载,立足岗位学雷锋,长期奋战在打击犯罪的前沿,他最痛心的是日益严峻的犯罪低龄化趋势。他对犯罪嫌疑人铁面无情,但面对居民群众、弱势群体,却如春风般的温暖。同时,他是孩子眼里爱笑的“警察叔叔”,肩负守护职责,更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坚守自己的信念。

  不辱使命的守护神

  勇猛,是警察的特质。但初衷不尽相同,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能解释出其中的关联。曹朝勇待人和善,眯缝的笑眼像邻家大叔,可面对犯罪他绝不手软。因为,他希望身先士卒“为正义代言”。

  曹朝勇告诉记者:“派出所破的案子没有做惊天动地、感人肺腑的大事,大部分都是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小案子。虽然危险也无处不在,但对犯罪嫌疑人,我是不能容忍的。发现了就绝不会放过。”

  2013年10月,在查处一吸毒案件过程中,曹朝勇获悉一名唐姓男子在市区范围内多次贩卖毒品,他意识到这条线索的背后很可能牵扯出大量涉毒人员。凭借着自己多年缉毒工作经验,他意识到对于这类“零包贩毒”隐蔽性极强,一般不与陌生人交易,单线联系且不易发现等特点,他亲自带队实施抓捕。当晚获悉两名吸毒人员将在湘潭市雨湖区望衡亭附近与唐某进行毒品交易时,曹朝勇带领民警迅速实施抓捕行动,谁料唐某狗急跳墙,拿出平时注射用的针头向曹朝勇刺过来。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曹朝勇沉着冷静,没有丝毫畏惧,用一招擒拿招数将其制服在地。随后,他联合兄弟单位,蛰伏三个月成功端掉两个贩毒团伙,缴获毒品4000余克。

  22年来,曹朝勇经手过的这样的案子数不胜数。在他眼中,群众就是他服务、关爱、保护的对象,他希望能为群众多办一点实事,多破几个案子,为保民安尽他的微薄之力。

  爱笑的法制副校长

  对犯罪嫌疑人铁面无情,但面对未成年人,曹朝勇却如春风般的温暖,他对孩子们从来都挂着一幅很亲切的笑脸。他就职过的社区,还有不少孩子认得他,说他是“爱笑的警察叔叔”。

  从1996年开始,曹朝勇在长城派出所工作期间,就开始担任法制副校长。那时,在青少年法制教育还是一个全新认知领域,他就已经走在时代前端,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出了不凡贡献。他先后担任过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金庭小学宝庆路学区、市二中的法制副校长。

  为学生讲法制课,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进行禁毒宣传。这些说来简单,其实是预防犯罪的最直接途径。“堵住”违法、犯罪意识潜入渠道,有意识地“疏导”青少年的不良意识。曹朝勇认为,普法教育互动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停留在嘴上、纸上和墙上,要在“实”、“活”二字上下工夫。他把平时办案积累的素材,采取影像、讲座、访问等方式带进校园,用生动的案例、鲜活的人物、身边的悲剧来触及未成年人的灵魂,让他们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会产生什么后果,并倡导他们敢于与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斗争,使其懂得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该承担的责任及履行的义务,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教育先行,打击不手软。这是曹朝勇在涉校问题上的原则,他是孩子喜欢的爱笑叔叔,也是打击涉校犯罪上的“铁腕警察”。1998年,他依法打击处理了针对长城中学的寻衅滋事团伙,随后针对湘大学生的抢劫案也告破。2004年,逸夫小学学生遭抢劫,又是曹朝勇一马当先保民安。即便是其他辖区的案件,他也义不容辞的协助,2012年就曾协助楠竹山派出所办理针对湖南工业技术学院学生的寻衅滋事案。据统计,他先后给10余所学校,4万余师生上过法制教育课,帮扶、挽救问题青少年10余人。

  为了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曹朝勇还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打击社会上犯罪分子对学校学生的侵害,积极调解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等。

  对家庭心怀歉疚的热血男

  曹朝勇于1995年从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就分配到了雨湖公安分局长城派出所。没想到,光阴似箭,一晃22年过去了,故乡的记忆越来越遥远。他回忆:“最近一次回故乡过年是1999年,那一年还是因为父亲过世才在老家过年。”说到这,他的眼圈红了:“我对家庭有太多的歉疚。”

  有一次,曹朝勇的母亲因为高血压发作住进了医院。当时,窑湾派出所教导员被抽调到了市局专案组,作为所长的曹朝勇就不能请假回老家陪母亲。母亲住院的40多天里,曹朝勇在湘潭这边干着急,每天打电话询问母亲病情的进展。“年迈的母亲躺在病房,作为儿子又不能回家陪伴,那种无助、无奈,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万幸的是,母亲的病情慢慢好转,不然会是一辈子的遗憾。”说到父母,曹朝勇说:“对父母亏欠太多,他们把我培养出来,我没有尽到一个儿子的孝,在时间和物质上都没有尽孝。”

  除了对父母歉疚,对妻子也同样如此。2000年,儿子出生后。因为公安职业的缘故,曹朝勇就很少陪伴过儿子,更别说培养儿子。儿子一个多月的时候,黄疸依然很严重,到市中心医院诊治,听到医生说的种种可能,妻子吓得嚎啕大哭,在外地办案的曹朝勇爱莫能助,只能用苍白无力的语言安慰妻子。儿子两岁那年,妻子在上班途中骑车摔伤,腿崴了,行动不便。而曹朝勇当时又在外地办案没法赶回家,照顾家庭、照顾儿子的重担依然压在妻子身上。

  “17年来,这种情况数不胜数,培养儿子的重任都压在了妻子和岳父岳母身上,他们付出了太多,作为父亲,我做的太不够了,家人需要我的时候,我经常不在身边。”说到这,曹朝勇的语气里透出了深深的无奈:“不知不觉,儿子就17岁了。在培育孩子方面,我参与的太少,家人付出了太多,我对家庭有太多的歉疚。”

  记者手记:一位扎根雨湖警营的麻阳男儿,处处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忠诚。22年来,曹朝勇牢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实实在在的付出,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雨湖人民的安康挥洒汗水、奉献青春;他对自己有着高标准、严要求,却始终面带微笑、一心爱民为民,用行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雷锋式人民公仆的形象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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