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份文明养犬倡议书,请接力!
2022-05-03 19:03:17          来源:雨湖公安分局 | 编辑:周诗皓 |          浏览量:25508


广大雨湖区居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带来了噪声、环境污染甚至犬类伤人事件等诸多社会问题。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在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健康养犬、安全养犬,共建美好文明城市:


1.依法养犬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限制饲养中型犬(指犬成年时身高在四十厘米至六十厘米的犬只)和大型犬(指犬成年时身高在六十厘米以上的犬只),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


2.文明养犬

不得在住宅小区的楼道、房顶等公用区域饲养犬只。在休息时段,要防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携犬外出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携犬进入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通讯、商场、饭店、宾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的粪便。


3.健康养犬

按照犬类疫病防治的相关规定,要及时给犬只注射疫苗,定期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如不慎发生犬只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


4.安全养犬

为犬只佩戴犬牌,携犬外出时,要使用犬链绳牵领,用长度2米以下犬绳(链)牵领犬只,其中牵领中型犬、大型犬的绳(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能够约束犬只的成年人牵领,并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

依法、文明、健康、安全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2022年5月3日        





责编:周诗皓

来源:雨湖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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