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雨湖区司法局、雨湖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打造《小雨普法》专题。本期特约雨湖区教育局,联合推出《小雨普法・法律红线系列》之反校园欺凌。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对孩子而言伤害是巨大的,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影响学习生活。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提出,针对不同情形的欺凌事件,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共同做好教育惩戒工作。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还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
防范校园欺凌,你我共同护航。
责编:姜俊
来源:雨湖区教育局、雨湖区司法局、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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