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2-08-19 18:00:45          来源:雨湖区人民政府 | 编辑:冯玉峰 |          浏览量:114802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从禁火令发布当日至2022年9月15日为全区森林防火期,全区林区及距林区边缘30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烧秸杆、炼山、烧田墈、丢烟头火种、点火取暖、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对必要的野外生产性用火须进行严格审批。森林防火期间预报有持续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或森林火灾频发时,上述森林防火区自动转为森林高火险区,全区立即进入森林防火紧急状态,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内从事一切野外用火及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自然资源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雨湖区森林火情举报电话:0731-55599110。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责编:冯玉峰

来源:雨湖区人民政府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