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黑除恶如何开展有何战果?
——市公检法、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湘潭在线12月3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建强)在12月29日举行的湘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湖南日报记者: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湘潭公安是如何核查办理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
湘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笠新:在线索核查工作方面,湘潭公安全面施行“一线索、一领导、一专班、一包到底”的线索核查“四个一”工作机制,采取“问是否可以成案、问是否答疑解惑、问是否分类移交、问是否手续完备”的“四问”举措,执行“派出所长、刑侦大队长、法制大队长、主管副局长、局长”的“五长签字”制度,落实“日提醒、周通报、月总结”工作制度,强化对线索的跟踪督导。通过认真核查举报线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做到了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完备详尽、处理依法依规、查处打击到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潭市公安局流转并核查办结线索882件,办结率居于全省前列。成案线索163件,占线索核查总数的18.48%。其中,具有涉黑犯罪嫌疑6件、涉恶犯罪嫌疑26件、其他犯罪嫌疑36件,分别占成案总数的3.6%、15.95%、22.09%,一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被及时查深查透,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如2019年,湘潭市公安局接到的群众举报湘乡市山枣镇莲长村王先海、雨湖区何东海等人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通过落实“四个一”线索核查机制,查实,2011年以来,王先海利用担任村主任、村支书、人大代表等身份,发展培养自己的势力,在莲长村一带大肆实施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至2017年间,何东海依仗自己“屡进宫”的恶名纠集唐文、谭丁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雨湖区楠竹山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在彻底查清王先海、何东海等人涉黑涉恶犯罪事实后,依法成功打掉了以王先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以何东海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湘潭日报记者:人民法院是如何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公正、高效的?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米朝晖: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实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标识制度,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经立案即重点标识,全程跟踪,并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审判效率。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管理制度,实时掌握全市法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动态。湘潭两级法院扫黑除恶案件结案率一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多次被省高院通报表扬。
二是增强审判力量。中院和各基层院均建立扫黑除恶审判业务骨干队伍和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专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利用庭务会议、专业法官会议、主审法官会议等机制在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的优势。精心制作扫黑除恶专刊,定期制作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文书合订本,将已判决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裁判文书装订成册,供审判人员参考。
三是优化诉讼程序。对于所有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以及被告人人数和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法院依职权决定召开庭前会议,以解决管辖异议、人员回避、申请证人出庭、证据展示、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有关的程序性问题,保证庭审的顺利与高效。
四是保障被告权益。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开庭前将举证提纲印发给被告人,由他们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这样使得他们的质证意见更加全面、准确;对于辩护人取证困难的,发出调查令,调取无罪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加快办案进度,避免超期羁押。
红网记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整治中,湘潭市检察机关通过下发“检察建议书”推动行业治理取得了哪些成效?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钟晋:湘潭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以办案保稳定,以建议强治理”,积极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32份,全部得到回复和采纳,多份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得到省检察院的点名表扬。
在资源环保领域,如湘乡市检察院在办理彭建强等人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涉恶团伙案中,向湘乡市水利局、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及规范采砂行业、环境保护提出了相关建议,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立即与镇政府对河段河堤进行堤防生态修复,对农田进行复耕,经湘潭市、湘乡市两级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检查,直至验收合格。被建议单位同时表示将完善内部管理,加大对河道巡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在市场流通领域,如针对湘潭县石潭镇张议、刘定波等四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中所反映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问题,湘潭市检察院向石潭镇政府建议立即收回石潭镇农贸市场管理权,成立协调小组,加强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市场管理权收回后,石潭镇农贸市场“菜霸”彻底消失。该检察建议在2019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并在全省作经验推广。
在教育卫生领域,如雨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何东海等人涉恶案中,发现江南医院监管部门在人员招录、医政管理及工程发包等存在重大管理漏洞,遂向江南医院的监管部门雨湖区卫健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该局对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存在漏洞和隐患的原因及整改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对检察建议内容全部采纳。
在金融放贷领域,如岳塘区检察院在办理戴俊等人“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案中,发现戴俊集团所依托的鼎峰金融公司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未获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专门从事非法发放贷款业务,以暴力或威胁等方式催收高额利息、手续费等,牟取暴利,便向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委加强督查及自查工作,重点监督工商等行政职能部门是否认真履职,社区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并认真开展反向审视,调查落实该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等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坚决依法严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湘潭电视台记者:湘潭市纪委监委采取哪些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如何?
湘潭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迎旭: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要任务是惩腐打“伞”,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专项斗争推动不力问题。
湘潭市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精心谋划。市纪委监委把准政治站位,一把手亲自调度,班子成员分工合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分级负责,惩腐打“伞”工作形成了全市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局面。专项斗争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606条;共处理143人,其中立案90人,党纪政务处分86人,移送司法14人,组织处理59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88人,“保护伞”问题56人,推动专项工作不力4人,惩腐打“伞”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配合中央督导,精准施策。采取领导包案、异地管辖、提级办理、市纪委监委直接核查等措施,推动重点线索核查、重点案件查办,受理的中央督导组督办问题线索全部按时办结,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聚焦惩腐打“伞”,力求实效。坚持“一案三查”,针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依纪依程序,逐案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湘潭市涉黑案件全部查处了背后的“保护伞”。
市纪委监委惩腐打“伞”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净化了政治生态。通过“打伞破网”,连根拔起了一批侵蚀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净化了干部队伍和政治生态。
二是形成了强大震慑。严格“一案三查”,严厉打击各类“关系网”“保护伞”。如湘潭县周智勇、范锦涉黑组织案,我们挖出了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支队长陈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唐振兴等“警伞”,陈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唐振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随案移送线索50条,立案14件,已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6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果。
三是巩固了基层组织。湘潭市查办的涉黑恶案件中,涉及村干部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11起,立案查处村干部17人,赵杰、王先海、谭燕舞等8名村干部被移送审查起诉,并倒查当地党委政府责任,如鹤岭镇原党委书记张赞群因为涉黑涉恶腐败被严肃查处并移送司法,净化了基层风气,推动基层政权组织日趋巩固。
四是优化了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办了周仕明案、谢韬案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如湘乡市原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局长刘良平、岳塘区税务局税务一所原副所长王希平被严肃查处并移送司法,促进相关地区和行业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改善了社会营商环境。在国内知名机构进行的2020年全国296个城市营商环境排名中,湘潭市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阶段,市纪委监委将认真总结专项斗争经验做法,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为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湘潭电台记者: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担哪些任务?具体做了哪些工作?有何成效?
湘潭市委组织副部长鲁建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部门主要承担基层组织整治职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潭市组织部门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基层防黑恶“堤坝”。
一是抓统筹谋划,把扫黑除恶看得“重”。市县组织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不断深化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印发《关于加强“四基四本”建设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建立“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线索摸排、组织整顿、问题整改等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是抓重点工作,把基层基础抓得“紧”。大力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修订完善农村、社区等8个行业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制定5大类29小项负面清单。全市评定授牌“五星”党支部1305个,其中村(社区)党组织335个。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共排查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29个,严格按照“六个一”工作法要求,精准整顿到位。抓实抓细“一案一整改”工作。对9个涉嫌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党员干部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全部由县级组织部门直接进行挂牌整顿。
三是抓队伍建设,把常态长效落得“实”。大力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头雁”工程。完成全市“十佳百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三年行动计划,《人民日报》以“选好‘领头雁’ 乡村风貌变”为题进行了报道。认真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专项排查整顿。对2017年换届产生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再次进行“八联审”,共调整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9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干部195人,其中,涉黑涉恶村干部9人。对雨湖区鹤岭镇立新村赵杰案中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创新开展党的理论政策宣讲。成立湘潭市党的理论政策宣讲队,在全市设立党的理论政策宣讲站1022个,组织158名宣讲员赴全市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讲1200余场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党建领航工程”,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http://news.xtol.cn/2020/1230/5406603.shtml
责编:易阳思
来源:湘潭日报 湘潭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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