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首例袭警入刑媒体通报会在雨湖公安分局召开
2021-04-14 17:08:32          来源: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陈娟 | 作者:刘雄          浏览量:2138

中国雨湖网讯(记者 刘雄)4月14日,湘潭市公安局召开媒体通报会,通报了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设置了袭警罪后湘潭市首起袭警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1年3月22日凌晨,在雨湖区姜畲镇姜畲信用社位置,赵某名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一台小车发生刮擦事故,雨湖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派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理该事故。

在交警执法人员处理该事故时,赵某名、李某龙、宋某清等人拒不配合执法,赵某名多次辱骂交警,交警在强制带离赵某名回交警队处理的过程中,遭到与赵某名同行的李某龙、宋某清阻拦,李某龙采用霸占交警警车驾驶位、抢夺警车的方式阻拦交警正常执法;宋某清则用身体挡在交警面前,不断无理质问交警;赵某名、李某龙、宋某清三人均采取故意阻拦、推搡的方式妨害交警正常执法活动。

随后,姜畲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赵某名仍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期间不断辱骂派出所民警,民警将赵某名带上警车后,其多次用手、脚来踢、锤打警车玻璃,硬拽警车车门,致警车拉手损坏。

雨湖公安分局迅速对涉嫌袭警的三名嫌疑人展开调查取证,经审讯,嫌疑人赵某名对其涉嫌袭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李某龙、宋某清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赵某名因涉嫌袭警罪于3月26日被刑拘,4月2日执行逮捕。宋某清、李某龙另案受理为阻碍执行职务案,3月23日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据悉,自3月1日“袭警罪”正式入刑以来湘潭已办理4起袭警刑事案件。

责编: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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